有時很羨慕孩子,孩子可以躲在世外桃源,發揮自己的動物本能,不參與世間的苦難或邪惡。

我自己是孩子時,不相信原罪。我以為自己乾乾淨淨,為何要把罪惡套到我身上?但隨著年紀增長,我想我慢慢瞭解了原罪、共業是怎麼回事。只要存活在世上,難以與罪惡、業切割:我會製造垃圾,得消耗能源,製造二氧化碳;我得要賺錢才能活下去,賺錢可能是剝削到別人;我非得吃東西,吃東西剝削到動物、土地和別人的勞力;我沒法不用電,沒法不買件衣服穿,會想出去玩......越想越沒個沒完沒了。

這是存活者的罪惡感嗎?(苦笑)嘿~已經算努力了,沒有冷氣、沒有孩子、不打算賺大錢、盡量限制自己做很多事,再下去樂趣都沒有了。

寧願自己是動物或是一棵植物,如果硬要有下輩子的話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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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喵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